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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驻楼辅导员招募通知
来源:学工部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8日 10:10 浏览次数:

为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充分发挥一站式学生社区育人功能,现招募驻楼辅导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驻楼辅导员作为学校“5+2”型辅导员重要力量,以学生宿舍作为育人阵地,协助学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1. 思想引领:开展党团建设、理论学习等活动;

2. 日常管理:负责所驻楼宇学生日常事务处理、卫生检查、安全巡查等工作;

3. 活动组织:围绕所在社区学生专业、年级特点,积极策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主题活动;

4. 心理辅导:协调建立"楼宇-楼层-寝室"三级工作网格,做好重点学生动态关注。

二、招募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关心他人,集体观念强。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3.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热爱学生工作,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有研究生支教团支教服务经历或有兼职辅导员学生工作经历。

三、选拔流程

1.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候选人推荐表》。

2. 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年级上报推荐的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择优确定本单位推荐人员2-3名,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3.学校组建评选工作组统一评审,确定最终入选人选。

四、工作保障

1. 担任驻楼辅导员学生,学院(部)按规定给予德育素质加分,在参与先优评选时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考虑。

2.担任驻楼辅导员学生,自动进入学校辅导员育苗计划,按照辅导员工作标准重点培养

请各学院(部)将审核通过的《推荐汇总表》和《候选人推荐表》于5月6日前交到两校区学生处,纸质版扫描后将pdf文件发送到邮箱494304260@qq.com。如有问题,请联系付晓朦老师(电话:81715)。

让我们共同打造"15分钟育人服务圈",用"浸润式陪伴"书写山师学工新篇章!




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28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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