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办理学历学位证明流程

校友办理学历学位证明流程

开具学历学位证明是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面向全日制本专科毕业校友的一项常规服务。若校友本人丢失毕业证或(和)学位证又急用,可来校办理学历学位证明临时替代毕业证和学位证使用;另外也有部分校友补档案材料需要办理该证明。办理学历学位证明方法如下:

一、本人办理:1、请于周一、周三或周五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等),到济南市文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图书馆内的档案馆(图书馆南区四层)查询本人的毕业证号和学位证号,并领取写有毕业证号和学位证号的档案查询单。2、持查询单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千佛山校区:文化楼一层120室,电话:0531-86182282;长清湖校区:文昌楼318室,电话:0531-86181717)

二、委托他人办理:校友也可委托他人到千佛山校区档案馆办理档案查询业务。被委托人到档案馆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护照等)和校友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版(有正面即可),方可顺利办理相关业务,办理方法同上。

另外,校友如需查询复印《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名册》、在校期间成绩单等其它档案材料,也要在工作日的周一、周三或周五持有效证件到学校档案馆办理,可提前拨打档案馆电话0531-86180047咨询或登录档案馆网址http://www.dag.sdnu.edu.cn/info/1086/1394.htm浏览查看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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