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媒学院成立于2017年。学院前身是1985年设立的电化教育专业,1993年成立电教系,1995年学校在电教系、电教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了传播学院, 2011年专业整合后更名为传媒学院, 2017年5月文学院新闻学相关学科和专业调整到传媒学院,组建新闻与传媒学院。学院现有艺术学(影视艺术学)博士专业方向以及戏剧与影视一级学科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山东省最早,下设新闻学、传播学两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学一级学科下的戏剧与影视硕士研究生方向,以及戏剧与影视、新闻与传播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40年的发展,目前学院已形成学术博士、专业博士、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学历、学缘、职称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较强的师资队伍。其中,戏剧与影视博士学位一级学科现有教职工3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5人,正高级职称12人、副高级职称15人,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22人,国内外兼职、客座教授20余人。学科秉承“技艺融合、文理交叉、创研并重”思想,以学生为中心,以专业创作与实践为导向,积极推进学科特色高质量发展、传承与创新发展,着力培养文化强国战略格局下应用型、智慧型、复合型的影视教育与创作人才。
2025新闻与传媒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科学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导师小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有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
新闻与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并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等专门组织,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申请资格
符合《山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条件,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注:持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意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6、具有相当专业水平和较强研究能力。
申请者近三年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认定为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1 篇。原则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
(2)主持或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含在研),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1 项(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第一位),或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一部。原则上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学术专著与所报考专业相关。
7、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即入学前须将考生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四、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9:00至2月28日22:00。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yjszs.sdnu.edu.cn/),注册后选择正确的考试方式,填写准确报考信息。
材料初审费220元,报名时通过网上缴费,不缴费报名无效,一经缴纳不再退款。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申请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科研设想。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及对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规划,3000字左右。
(3)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签字出具。
(4)应届硕士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提前毕业的硕士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提前毕业的证明);往届生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没有学历证书可不带)。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身份证复印件。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英语专业等级考试、雅思、托福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8)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且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已发表和未发表均可)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书等)。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应届生由硕士所在培养单位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往届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出具。
注:《专家推荐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1)-(9)顺序排列。
3.材料提交
考生需在2025年3月1日- 3月 20日期间将申请材料提交(或邮寄)至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文浚楼504室(新闻与传媒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邮寄信息: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号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文浚楼504室 李老师(收)。
联系电话:0531-86182828。
五、学院审核及考核方式
1.材料审核
由学院组织专业审核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进入考核阶段。进入考核阶段考生需缴纳复试考核费180元,考核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2.考核
(1)考核内容及方式:
综合考核(含英语):以面试方式进行,每生不低于半小时,主要考核影视艺术专业知识和英语水平;影视艺术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英语满分50分,总分150分。
影视评论写作:笔试,时长3小时,满分150分。
(2)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3)录取办法: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材料审核得分+综合考核得分+影视评论写作得分(有复试科目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六、监督管理
为了维护招生选拔的严肃性,学院将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博士生招生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招生选拔工作。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有效监督在命题、阅卷、审核和综合考核等工作的全过程。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和规范。监督投诉电话:0531- 86182851,监督投诉邮箱:nsm1972@126.com。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一)复试名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将在新闻与传媒学院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二)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