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在机关部门中设立的党的基层组织。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全面负责机关部门、单位党的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指导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监督检查机关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并向学校党委报告。
(二)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领导,指导监督各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并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议决定。
(三)指导所属党支部加强支部建设,规范支部生活,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先优评选推荐工作。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研究制定组织发展规划并推进落实。督促各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内统计工作。加强党费收缴和返还党费使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学校《关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暂行规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机关部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防控。配合做好有关干部考察等工作。
(五)推进机关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稳定,努力建设平安机关、和谐机关。做好机关工作人员出国(境)及亲属子女入党、参军等政审工作。
(六)指导做好机关工会工作,开展适合干部职工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机关教代会制度建设。负责做好机关统一战线工作。
(七)根据上级对老干部党组织建设要求,针对机关退休人员具体特点,加强退休人员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深入推进思想引领工作。
(八)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付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