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更好服务在校师生,经学校研究,按照学生自愿、学院(部)批准、统一管理、规范程序的原则,暑假期间确需留校的本科生可以申请留在学校。具体安排如下:
一、 申请对象
当前在校的2021级本科生中复习考研确需留校的学生,参加辅修学士学位暑期授课或经学校批准的夏令营等活动学生,承担科研任务确需暑假在校内完成的学生等。
温馨提醒:为改善同学们生活学习条件,学校暑假期间安排了大量的校园道路、雨污管道、教室实验室改造、宿舍维修改造等工程,涉及两校区大部分道路及楼宇。尤其是千佛山校区雨污分流工程、宿舍卫生间改造工程以及长清校区1-15号楼卫生间暖气改造等项目,因为暑假时间短,工程量大,会有一段时间的加班加点、昼夜施工情况。这期间,会对在校学生的出行、学习、宿舍内生活等带来诸多影响。因此,如无特殊必要,建议学生暑假期间尽量不要留校;如确需留校,请同学们对施工情况周知并给予理解和配合。
二、 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假期留校申请审批单》,做出安全承诺,明确在校时间段,征得辅导员同意,并报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审批。
2.各学院(部)要对学生的留校申请进行核实,如有特殊情况还要与家长进行充分沟通。学院(部)核实批准后在审批单上加盖公章,报学生工作部审批。
三、有关要求
1.留校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2.留校期间,学生的管理责任由学院(部)负责,各学院(部)要加强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安全、学习、科研和身心健康状况。
3.留校期间,确需离校的按照规定向学院(部)履行请假手续。
4.有留校学生的学院(部)须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和安全责任人,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5.留校期间,申请人原则上应在校内学习和工作,不在校内学习,或者开展与学习、科研无关事项者,不予审批。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于7月11日前将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2024年暑假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假期留校申请审批单》(仅需纸质版)报送至两校区学生工作部(长清湖校区英华楼111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07室,《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scynymx111@163.com)。
联系人:付老师 86181715
学生工作部
2024年7月8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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