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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上交2024年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单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6:33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后,需要高校进行网上回执录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部)统一收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由各学院资助辅导员汇总后,填写《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汇总表》(见附件),将本学院(部)学生回执原件(电子回执码无需提供纸质版,只需将信息填写入汇总表即可)及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汇总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2020年起国家开发银行进行了改革,大部分学生不再持有纸质版回执单,仅提供回执校验码即可。

第一阶段报送(老生):9月2日(星期一)12:00前

第二阶段报送(2024级新生及部分第一阶段未上交的其他年级学生):9月6日(星期五)12:00前

千佛山校区:办公楼0316室

长清湖校区:英华楼111室

同时分阶段发送《汇总表》电子版至3117943828@qq.com(电子版请命名为某某学院第一阶段/第二阶段)。

2、若学院(部)部分学生所办贷款非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助学贷款,而是由当地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如本人有回执或其他证明材料,请一并上交,并统计在《汇总表》最后,同时在备注栏注明经办金融机构名称(上交时请将国开行和非国开行回执单分类区分)

3、个别回执在截止时间内未到的学生,后期直接由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联系徐金老师报回执码即可。

附件:2024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7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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