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品学兼优的优秀毕业生,激励广大学子不忘初心,勇毅前行,争做时代先锋。按照学校先优评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一)评选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毕业生人数的30%。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突出。
(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应优先推荐。
(六)在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决赛中表现优秀的学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取得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七)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有突出的获奖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初选名单。
(二)各学院(部)推荐优秀毕业生初选名单要在本单位内公示(线上+线下)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三)学校对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将颁发证书并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是保障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就业的一种有效手段。各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做好优秀毕业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使优秀毕业生真正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对此次评选后至毕业离校前不能毕业、触犯法律或违规违纪的校级优秀毕业生,学院(部)要按程序收回其审批材料,并报请学校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五、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6月3日(周二)下午下班前,将学院(部)审核盖章的纸质版《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见附件)报送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千佛山校区的报送地点为文化楼0307房间,长清湖校区的报送地点为英华楼111房间。)。
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zfxy2007@126.com(邮件主题格式:“XX学院(部)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
联系人:孟老师,电话:81266。
附件:《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5年5月26日
Email: xgzx@sdnu.edu.cn xshch@sdnu.edu.cn 山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 邮编: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