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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房管理科工作职责

2012年05月30日 14:49  点击:[]
(一)负责公用房的产权管理,代表学校对公用房行使管理职权。各类新建公用房验收合格后,负责会同归口主管部门将新建用房交付使用单位,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各类新建公用房及其附属配套构筑物等施工图纸资料的备案,并交学校档案馆保存。
(二)会同各归口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学校公用房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调配方案,对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及额度进行核定,经管委会批准后,负责组织落实。配合财务处根据各单位分配定额收取超额使用费或发放缺额补偿费。
(三)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单位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因单位变更、撤销、新建等因素所造成的公用房的动态调整。
(五)不定期对全校公用房进行清查。
(六)负责落实管委会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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