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科学处是统筹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政策制定、规划布局、平台建设、项目组织、成果管理与转化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合署办公。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支部换届选举、先优评选推荐等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防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制定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开展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纵向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和鉴定结项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上级部门设立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和智库等平台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自设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机构的审核论证、考核管理工作。
(七)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工作。负责横向项目管理,做好人文社会科学服务咨询、成果推广及转化等工作。
(八)组织协调人文社会科学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做好各类论坛、报告会的申报组织工作。
(九)组织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培育、管理、奖项申报等工作。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年度统计、业绩奖励、档案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编印《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报告》。
(十)负责校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